CFTC发布加密资产担保期货试点规则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公布以加密资产为担保品的期货经纪商试点项目具体指引,要求有意参与的机构向市场参与者部门提交通知,明确开始接受加密资产担保的日期等关键信息。

试点范围与资本计算标准

试点初期,仅允许比特币、以太坊及稳定币作为认可的担保资产。其中,比特币与以太坊的资本充足率按20%计算,稳定币则适用2%的比例。在项目启动前三个月内,期货经纪商仅可接受上述三类资产作为担保品。

合规报告与安全义务

参与机构若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或系统故障,须立即向委员会通报。同时需每周提交客户账户中持有的加密资产总额数据,确保监管透明度。

担保品范围逐步扩展

试点运行三个月后,除原有三类资产外,其他加密资产也可申请纳入担保品范围。届时部分周度报告义务可能被取消,体现监管灵活性。

使用场景与限制条件

客户分离账户中的剩余权益仅可存入专用于结算的稳定币。加密资产不得用于未平仓互换产品的担保,但符合标准的代币化资产可作为替代担保品接受。

清算机构准入要求

符合委员会信用、市场及流动性风险标准的衍生品清算机构,可接受加密资产与稳定币作为已清算交易的初始保证金,推动链上资产与传统清算机制融合。 此次指引是CFTC首次针对加密资产在衍生品市场合规使用的系统性规则设计,标志着比特币、以太坊及主流稳定币正式迈入传统金融体系讨论的核心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