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罗里达州确立支付稳定币监管先例

佛罗里达州立法机构近期完成对支付稳定币监管框架的立法程序,成为美国首个就此领域出台专门法律的州。该法案已获参众两院全票通过,现正等待州长签署生效,预计将在三十日内完成审批流程。 法案由州参议院以三十七票全数支持通过,州长办公室确认已接收最终版本并进入审阅阶段。该立法将与此前通过的众议院法案协同构建本州稳定币监管体系,为发行方设定消费者保护标准与金融合规义务,其设计原则与去年七月签署的联邦法案保持一致。

监管权配置与法律定义更新

根据新法案,佛罗里达州金融监管办公室将成为支付稳定币的主要监管主体,对部分发行方行使独立监管职能,其余则需接受联邦机构联合监管。这一分层管理机制旨在兼顾效率与合规性。 核心修订内容包括:将稳定币正式纳入“货币价值”的法律定义范围,使其受现有反洗钱法规约束。未取得许可的稳定币发行行为将被禁止。同时,法案明确部分支付稳定币不构成证券,但州外发行方在开展业务前须向监管机构提交书面通知,确保透明度与可追溯性。

配套规则强化信息保护与支付应用

为应对联邦层面关于收益分配的争议,法案规定若联邦法律禁止支付收益,发行方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利息或回报。此举反映当前监管协调中的关键分歧点。 另一项配套法案已同步通过,重点强化监管机构所获取的虚拟货币业务信息保密机制,防止商业秘密及非公开数据泄露。此外,新法授权州金融服务部门接受经批准的稳定币用于缴纳牌照费、税款等官方支付用途,并启动政府使用稳定币的试点研究项目。 对于单笔超过一万美元的稳定币交易,发行方须履行记录留存义务,该要求与本州对其他数字资产的管理标准保持一致,进一步提升交易监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