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央行提议稳定币发行人须持100%储备资产并禁止支付收益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正就立法修正案征求意见,以落实稳定币监管框架。根据MAS发布的新闻稿,两大核心要求是:全额储备支撑,以及禁止发行人向持有者提供收益。受监管主体是稳定币发行人,而非下游钱包或交易所。根据MAS咨询文件,提案要求发行人以一对一的比例为流通中的每一枚代币持有储备资产,且不得将利息或收益转给稳定币持有者。
全额储备与收益禁令如何重塑发行人经济模型
100%储备规则在维持代币挂钩与产生收益之间划出了一条明确界限。储备资产的唯一用途是保证按面值赎回,该要求消除了任何部分储备或持有超出框架允许的期限、信用风险资产的空间。收益禁令则直接打击了许多发行人依赖的主要获客手段。当发行人无法宣传转付收益率时,原本用于支付持有者收益的储备收入将留存于发行人手中,市场需求只能通过赎回可靠性和支付实用性来赢得,而非通过标榜的年化收益率。对于DeFi用户而言,这一区别意义重大,因为合规的新加坡稳定币将作为结算抵押品,而非原生收益工具。若存在收益,也只能通过协议层的借贷或流动性提供来产生,而非由发行人内嵌于代币中。
该提案对更广泛稳定币市场的影响
这一信号具有司法管辖区意义。由于规则出自新加坡——一个监管机构和发行人密切关注的中心——对储备和收益采取安全优先的立场,为亚洲主要金融中心如何定位稳定币设定了参照基准。该框架与该地区的相关行动相互呼应,包括香港Anchorpoint推出的港元稳定币HKDAP,其发行同样被纳入正式监管。新加坡的政策方向也与2026年新加坡金融科技革命峰会上汇聚的金融科技群体息息相关。由于目前仅是咨询阶段而非最终法律,储备和收益条款在《支付服务法》修正案生效前仍开放行业反馈意见。有意发行受新加坡监管的稳定币的发行人,应将当前文本视为草案基准,而非最终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