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米斯回应戴蒙对法案监管漏洞的指控

参议员辛西娅·卢米斯就摩根大通首席执行官杰米·戴蒙对《CLARITY法案》在非法金融与稳定币方面的批评作出反驳。她强调,该法案已全面覆盖戴蒙所提及的风险点。卢米斯指出,戴蒙应在七月四日周末期间研读法案文本,并特别引用第301条作为直接回应。她同时说明,法案共设16项条款,聚焦防范数字资产市场中的非法金融活动、欺诈行为及监管空白。

银行业与立法者围绕稳定币监管展开角力

戴蒙近期公开质疑该法案可能为加密货币公司提供过大的稳定币收益空间,并认为其在反洗钱、银行保密法要求及法律保障方面存在不足。这一立场引发银行业与加密行业之间的广泛争议。双方分歧核心在于:美国应如何界定稳定币、交易所、经纪商、去中心化金融工具及非托管基础设施的监管边界。

银行委员会强化反洗钱制度设计

参议院银行共和党人辩护称,《CLARITY法案》将银行保密法义务延伸至数字资产经纪商、交易商和交易所。受监管实体须建立反洗钱与反恐融资计划,实施可疑活动监控与报告机制,执行客户身份识别程序,并遵守制裁规定。相关材料还列明了交易暂停权力、数字资产售货亭注册、混币器与翻搅器研究、网络安全报告、财政部特别措施以及向金融犯罪执法网络增拨资金等配套机制,以回应执法部门与银行业的担忧。

独立分析确认法案具备操作性合规工具

TRM实验室对法案逐节审查后指出,该法案明确赋予数字商品经纪商、交易商和交易所正式的银行保密法义务、可疑活动报告责任及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合规义务。此外,法案引入临时冻结机制,允许交易所与稳定币发行方在接到合格执法请求后,暂停可疑交易最多30天,可延长至180天。这些具体工具成为戴蒙与卢米斯争论的关键焦点。卢米斯坚持认为,法案已将反洗钱与执法保护嵌入市场结构设计之中,而戴蒙则从银行系统风险角度提出异议。

执法机构压力持续影响法案走向

尽管卢米斯作出回应,但《CLARITY法案》中关于非法金融的条款仍面临执法部门施压。四家执法机构近日联名致信警告,若第604条对非控制性软件保护定义过宽,可能削弱对加密货币犯罪的监管能力。此争议虽不同于戴蒙代表的银行业立场,但共同作用于同一立法进程。支持者主张明确区分受监管中介机构与非托管开发者,而批评者则呼吁加强保障,防止混币器、洗钱网络、加密货币售货亭、DeFi界面及离岸平台借“安全港”之名逃避监管。 该法案在参议院银行委员会以15比9通过,但何时进入全院表决、修正案风险以及来自多方利益诉求的博弈,使其未来走向仍不明朗。预测市场赔率显示,法案通过概率已下滑至约50%。卢米斯的回应将争议焦点拉回法案文本本身,而非泛化批评。下一版草案将决定立法者是否维持现有反洗钱条款、收紧第604条,或新增保障措施以争取更广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