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续期货合约的监管正当性与法律依据

CFTC主席Michael Selig在采访中重申,永续期货合约并非新概念,其交易机制与现有合约相似,仅无固定到期日。他指出,《商品交易法》未定义“期货合约”一词,而是使用“未来交割合约”,该术语长期由法院解释,且监管机构有权据此进行适用性判断。资金费率、现金结算及每日盯市机制均已在现行衍生品体系中存在,因此永续合约符合监管框架。

回应关于政治关联与外部压力的质疑

面对外界对小唐纳德·特朗普与预测市场平台关联的猜测,Selig坚决否认存在政治干预。他表示,推动此类产品上市的诉求来自主流交易所和新兴参与者,与特定人物或平台无关。监管决策基于市场实际需求与合规性,而非外部影响力。

逐资产评估创新产品,确保负责任发展

Selig强调,CFTC采取个案评估方式,不会一刀切批准所有资产类别。尽管永续合约适用于部分资产,但并非普遍适用。监管重点在于确保产品设计透明、披露充分,并与现有标准一致。创新必须在可控范围内推进,避免引入系统性风险。

离岸创新加速监管改革紧迫性

Selig指出,全球离岸平台如Hyperliquid已展现出对IPO价格等事件的精准预测能力,其产品正影响美国市场。若美国不及时建立受监管路径,投资者将绕道离岸交易,导致监管真空。因此,CFTC正积极应对,以确保新型衍生品在美国境内实现安全、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