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资金结算法》修订完成 数字支付监管进入新阶段

日本金融厅宣布完成《资金结算法》最新修订规则的制定程序,新规将于2026年6月1日正式生效。此次修订涵盖电子支付工具、加密资产及电子支付服务中介业务、资金转移业务等多个领域,标志着日本支付监管体系进入新阶段。

信托型电子支付规则实现精细化管理

修订中最受关注的变化涉及信托型电子支付工具。根据新规,特定信托受益权类工具的储备资产不仅可投资于活期存款,在满足特定条件时也可投资于国债及可撤销定期存款。监管机构同时明确了资产配置比例的限制要求,并建立了防止本金损失的保护机制,为发行方和托管方构建了比以往更细致的合规框架。 金融厅在说明材料中指出,日本已于2022年引入稳定币监管规则,本次修订旨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赋予发行机构更多操作灵活性。

加密资产中介业务纳入统一监管框架

本次改革的另一重点在于设立了电子支付工具与加密资产的中介业务新类别。新规明确了该业务的注册标准、用户信息披露要求、说明义务、禁止行为等用户保护措施,同时规定了必要的账册记录规范。 政策文件显示,新框架的监管重点集中于纯中介服务机构,而非对持有客户资产的机构实施全面许可管制。这一区别对于希望连接用户与加密资产服务、但不直接运营交易所或发行支付工具的企业具有重要意义。

跨境支付安排与行业参与路径明确

新规同时涉及跨境支付活动及相关境外支付架构的处理方式。改革明确了不受外汇交易规则限制的跨境收付款安排类别,并厘清了银行、保险公司及其子公司参与新型中介业务的路径。 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金融厅共收到来自62个主体提交的259条意见,反映出规则制定过程中行业参与者与法律观察者的高度关注。相关政令已于5月19日获内阁批准,5月22日正式公布。

监管逻辑聚焦创新与风险平衡

对日本而言,此次改革是推动稳定币及数字支付工具在正规金融体系中稳步发展的重要一步。金融厅并未将这一领域视为狭小的加密细分市场,而是同步为支付工具、中介机构和转账服务构建了更系统的监管框架。 这种监管思路表明,日本在鼓励创新的同时,坚持将储备资产监管、信息披露和用户保护置于核心位置,要求所有创新必须在严格监管的框架内推进。随着2026年6月生效日期的确定,相关企业需尽快调整业务模式以适应新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