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监管机构正式界定主流加密资产属性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与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联合发布加密资产分类最终解释指引,明确将比特币、以太坊、Solana、XRP、狗狗币、Cardano、Chainlink、Polkadot、Stellar、Tezos等16种主流代币划归为“数字商品”,而非证券。此举终结了长达十余年的监管模糊状态,为市场提供清晰法律框架。

加密资产五类划分标准

根据功能与特性,加密资产被分为五类:第一类为数字商品,涵盖前述主流代币,其价值源于区块链网络运行机制及市场供需,不依赖他人经营管理努力;第二类为数字收藏品,包括CryptoPunks、各类meme代币等具备文化或娱乐属性的NFT;第三类为数字工具,如ENS域名、NFT活动门票、会员资格凭证等具有实际用途的资产;第四类为稳定币,依据2025年相关法案,由持牌支付机构发行的稳定币依法排除在证券范畴外;第五类为数字证券,指代币化的股票、债券等传统金融产品,适用现行证券法。

核心活动不构成证券交易

监管机构明确,协议挖矿在工作量证明网络中进行的独立挖矿及矿池参与,属维护网络安全的行政性行为,不构成证券交易。权益证明网络中的独立质押、委托质押、托管质押及流动性质押,亦不被视为证券交易。附加服务如惩罚奖励发放、提前解绑、替代性激励等同样不适用证券法。此外,无需对价即可获得的空投,因不符合“资金投入”要件,不构成证券交易。以非证券类资产1:1抵押发行的包装代币,也不属于证券范畴。

投资合同判定关键:发行方承诺

即便资产本身非证券,若发行方对投资者作出通过自身实质性经营管理带来收益的承诺,则可能构成投资合同(即证券)。但此类承诺在履行后或明确放弃时即告终止。若二级市场交易中可合理推断该承诺已不再延续,则相关交易不构成证券交易。

对本地市场的影响与前景

该规定有望显著降低本地交易平台对主要竞争币的上架风险。随着XRP、SOL、ADA、LINK等代币被明确为数字商品,其在本地上架与交易的法律不确定性大幅减少。同时,质押活动被定性为非证券行政行为,为本地监管讨论提供有利先例。后续立法进程或将参考此标准,尤其在投资合同判断方式方面。监管清晰度提升可能吸引机构资金流入,带动全球价格上涨,并对本地市场形成传导效应。规定自联邦公报发布之日起立即生效,监管机构将持续收集意见以优化解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