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参议院建议通过数字资产监管法案

澳大利亚参议院经济立法委员会近日提出《2025年公司法修正案(数字资产框架)法案》的立法建议,旨在将加密货币交易所及代币化托管平台纳入现有金融监管范畴。该法案最初由助理财政部长兼金融服务部长于2025年11月提出,旨在填补部分知名数字资产机构倒闭暴露的监管空白。 根据提案,数字资产平台与代币化托管服务将被认定为金融产品,受《公司法》及《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法案》约束。大多数持有客户资产的集中式交易所及托管业务需申请澳大利亚金融服务许可证,遵守证券投资委员会制定的托管与结算标准,并履行零售客户信息披露义务,同时遵循平台特定的行为与治理规则。年度交易额低于1000万澳元(约700万美元)的机构以及特定公共区块链基础设施可获得豁免。

行业反馈与监管边界争议

行业代表支持以“控制权”作为监管门槛,但指出“实际控制”的定义可能误将仅持有单个密钥分片的技术提供商归类为受监管托管方。建议明确,“实际控制”应指无需客户协作即可转移资产的能力。 法律界人士亦担忧,“数字代币”与“实际控制”等术语的宽泛表述可能无意中涵盖不直接控制资产的钱包软件与基础设施提供商。委员会虽承认相关风险,但仍决定保留核心定义,后续细则将由配套法规完善。 业内人士评价称,该建议是澳大利亚提升全球数字经济地位的关键一步,其具备引领数字资产发展的资本与人才基础,但需通过清晰规则释放潜力。同时提醒,银行业务终止问题仍未解决,尽管政府早在2022年已批准应对措施,此类反竞争行为仍广泛存在,呼吁落实金融监管委员会的相关建议。 目前法案已提交参议院,进入辩论与最终表决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