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TC公布加密资产抵押试点具体执行规范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在去年12月启动试点计划的基础上,于3月22日进一步阐明了加密资产用作衍生品市场抵押品的相关监管要求。该通知回应了此前两封工作人员信函引发的普遍关注,明确了参与机构需履行的合规义务。

试点参与机构须提交正式通知

通知指出,有意参与试点的期货经纪商(FCM)必须向市场参与部提交书面通知,其中应包含其开始接受客户加密资产作为保证金抵押品的具体日期。此举旨在确保监管机构对市场行为具备充分透明度和追踪能力。

初始阶段仅限三类资产,资本金要求明确

在为期三个月的试点期内,参与机构只能接受比特币(BTC)、以太坊(ETH)或稳定币作为抵押品。根据规定,针对BTC和ETH头寸,期货经纪商需执行20%的资本金要求;而稳定币则适用2%的较低标准。这一安排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保持一致,体现跨机构监管协调意图。

强化风险监控与信息披露机制

试点期间,所有参与机构须在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或系统故障时立即报告,并每周提交客户账户中持有的各类加密资产总量数据。这些措施旨在提升市场韧性,防范潜在系统性风险。

试点期后将扩大范围,简化报告流程

三个月试点结束后,允许接受更多类型的加密资产作为抵押品,同时取消每周报告义务。这标志着监管框架从初步测试逐步迈向常态化运作,为未来更广泛使用加密资产提供制度基础。